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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中西方审美观之别,认知文字书法之美

 浏览次数:883 - 发表:2021-10-16 20:31

书法的审美有赖于我们当下重新审视。
我们通俗地说,美是需要发现的,但我们千万不要忽视,美的客观性永远是第一位,我们不能否认,我们即使没有发现,美依然客观存在。
就像文字之美,它是传统的,是固有的,而我们一旦忽视了它的美,它一定就会在我们视野里默默无闻的停滞不前了。
联想起法国哲学家萨特的一段话:世界万物只是因为有人的存在,有人的见证,有人的唤醒,才显示为一个统一的风景。这个风景,如果我们弃之不顾,它就失去见证者,停滞在永恒的默默无闻之中”。
萨特是个西方大哲学家,他也只是说停滞,而没有说消失。你没发现美,这个世界美依然存在。
虽然西方的审美观,与我们有着很大区别,而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审美思想,却与我们的审美观有异曲同工之处。
我上次讲了,我们中国古老的哲学大作是《易经》,它的核心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生命关系,认为人和自然的生命过程具有内在的统一性,而这个统一性的原则规律就是把天地、阴阳之理,与以人为本相融一体,可以说具有丰富的中国传统审美观。
中国古代,在这种思想指引下,流下了许多经典美文,他们大多认为,万事万物皆有灵性,与人的生命并存,而自然万物之造化,离不开人的共鸣。“辉光”就是一种源于自然,而高于自然境界,是自然与人内在统一之美的体现。

唐代思想家柳宗元说:“夫美不自美,因人而彰。兰亭也,不遭右军,则清湍修竹,芜没于空山矣。”他说,自然万物之美,皆从人的主观出,由人去“认知”,去“感受”,去“关照”,使它从实在物变成“意象”。
这种意象。是客观存在决定的,并且以一种幻境存与你的心里、脑子里,这种幻境可以被体验的,可以说是一种创造,是一种沟通。

王阳明说“我的灵明”与“天地万物”的欣合和畅、一气流通,这与后来的王夫之“吾心”与“大化”的“相值而相取”一脉相承。
宗白华说:“我们强调“象”,“象如日,创化万物,明朗万物”。
等等,这都是中国传统审美观的经典论述。
而我们与西方的审美观有何区别?
西方的传统审美观大多是力求再现客观自然的世界,而西方现代审美,出现了浪漫主义、印象派等,在遵循客观自然世界的基础上,植入夸张、丰富的想象和人性的爱憎。这种表现,虽说从体现客观外部世界转向了艺术的内部和艺术本身,但观念与手法完全不同与我们中国的传统审美特征。
一是从视觉上我们注重“以大观小”,而西方是“以境定格”。即“散点法”与“透视法”之别。两者根本不同的审美视觉,导致审美取向不同。比如绘画就是典型代表。
二是从观念上,我们强调以自然为源,以实践经验为主,以抽象思维为辅,而西方则是一贯秉持写实作风,以形象逻辑和抽象思维为主,建立视觉、知觉和语汇标识。
三是从表现手法上,我们擅长“线条”组织,而西方善用“块面结构”。
而可以说,中国之审美与西方审美根本区别的代表,就是中国书法。
书法具有中国特有的审美属性,一个方块字的演变,就能反映出一部中国文化、艺术的审美史。
一点一画,一字一词皆为天地元灵之象征,是万物造化之概括。
这是文化,是中国书法之根,根由心生,遵循俗规,融人灵、气血与一体的书法,就是中国之魂的象征。

它本身已经高于艺术的范畴,我们何必再纠结是不是艺术?何必再与西方艺术纠缠不清?
我们要有文化自信,作为文化之魂的书法,更要有理直气壮起的坚信。
我们千万不要被一些所谓的书法艺术创新派带到沟里去。一是自己要有定力,坚信传统书法就是艺术。我们要明白,所有的艺术规律,书法都具备,如绘画,如音乐,如舞蹈,……,即便西方的抽象概念、逻辑概念,文字本身也有包含。可以说,书法的文字属性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,是别的艺术不可替代的,这恰恰就是书法的绝妙之处,就是书法之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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